教育科学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修订)公示
发布人:教育科学学院  发布时间:2024-03-13   浏览次数:10

为规范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,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评价,促使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,根据《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《教育科学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并进行公示。

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20日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如对本办法有不同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。

联系地址:田家炳教育书院422办公室

联系人:刘爽

联系电环:024-86576595

 

教育科学学院

2024年3月13日



教育科学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.pdf